自然惩罚法则:让孩子自己承担过错
高院案例: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,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
教育部首次定义教育惩戒概念,把"戒尺"还给老师
捷克教育学家夸美纽斯说过:犯了过错的人应当受到惩罚.
轻微伤,社会影响不大,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
自然惩罚法则:让孩子自己承担过错
高院案例: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,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
教育部首次定义教育惩戒概念,把"戒尺"还给老师
捷克教育学家夸美纽斯说过:犯了过错的人应当受到惩罚.
轻微伤,社会影响不大,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